IVA 債務重組,全名為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,IVA 個人自願安排
財務難關總要過,但往往總會留有一扇敞開的門,讓您渡過。這就是在瀕臨破產前,IVA 個人自願安排計劃以避免走下破產之路原意。
IVA 是最原始的重組債務方案,IVA 是被載於破產條例第6章第20條,在申請破產之外的債務人士的另一選擇。對於瀕臨破產之人士,個人自願安排IVA 是香港法律認可的一個處理債務選擇,但又避免於破產之外,所以也稱IVA 債務重組。
IVA 個人自願安排牽涉到律師與法庭的參與。債務人需透過律師,向其債權人作出償還債務的建議,最後透過法庭聆訊解決財務問題。當法庭頒佈臨時命令,及獲得債權人通過償還債務的建議書,IVA 債務重組便告完成。